臺中市僑泰高級中學圖書館營運及圖書借閱辦法
113年8月30日增訂、修正
114年11月19日修正
一、本館開放借閱時間:
1. 週一至週五:
Ø 上午7:50至11:10
Ø 中午/下午11:55至16:30
【學生午休時間(12:25~12:55)、上課時間不開放個人借閱,如欲在上述時段借班級圖書,請先填寫申請表,並詳列人員,經導師簽章同意後方可入館】
2. 不開放時段:11:10-11:55(第四節)。
3. 段考期間,停止學生借/還圖書,同學請留班自習。
4. 寒暑假開放時間配合學校行政,彈性開放服務。
二、本館圖書借閱辦法:
1. 學生借書需攜帶本人學生證,並於借書時於櫃檯出示供圖書館核對,否則不予辦理。將個人證件借予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證件借書者,停止借閱權二個月。
2. 教職員工可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由本人親至櫃檯辦理,請攜帶識別證。
三、本館圖書借閱說明:
1. 自行進入書庫區選取欲借圖書,並至服務櫃檯辦理借閱手續。
2. 當日之報紙、當期之雜誌,限館內閱讀,不得外借。
3. 設置「線上公用目錄查詢」電腦,可供查詢館藏資料。
4. 未辦理借出手續而自行攜帶本館圖書資料離館,經發現確認屬實者,停
止借閱權三個月。
5. 還書時請將借閱圖書交至服務櫃檯辦辦理還書手續即可。
6. 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所借書籍。
四、借書種類、期限及數量:
1.圖書:
身分類別 | 可借冊數 | 借期 | 備註 |
本校學生(個人) | 5冊 | 14天 | 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二星期) |
班級圖書 | 50冊 | 30天 | 不可續借 |
本校教職員工 | 10冊 | 30天 | 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二星期) |
2.雜誌:
身分類別 | 可借冊數 | 借期 | 備註 |
本校學生 | 2冊 | 7天 | 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一星期) |
本校教職員工 | 10冊 | 14天 | 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一星期) |
3.非書類(視聽媒體):僅供本校教職員工借用。
項目 | 可借數量 | 借期 | 備註 |
視聽媒體 | 5片 | 14天 | 不可續借 |
五、其餘使用注意事項:
1. 館內嚴禁嬉鬧、喧嘩,或隨意丟棄垃圾。
2. 禁止攜帶背包、食物、飲料(手搖杯)進入館內。
3. 借閱圖書時,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污、損毀等,如有上述狀況應即向圖書館員聲明,否則嗣後還書,如有遺失及上述情事,需按照本館賠償辦法處理。
4. 借還書應遵守秩序,安靜排隊等候,並於借書時主動出示證件。
5. 上課期間如需借用閱覽室(僅供靜態課程、活動使用),請於2週前填寫申請表,並留意申請表上所規範之注意事項,逐級核章後繳回圖書館留存。學生於課後/假日使用閱覽室,本館另訂辦法規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