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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借閱規章

臺中市僑泰高級中學圖書館營運及圖書借閱辦法

113830日增訂、修正

1141119日修正

一、本館開放借閱時間:

  1. 週一至週五:

Ø  上午7:5011:10

Ø  中午/下午11:5516:30

   學生午休時間(12:25~12:55)、上課時間不開放個人借閱,如欲在上述時段借班級圖書,請先填寫申請表,並詳列人員,經導師簽章同意後方可入館】

  2. 不開放時段11:10-11:55(第四節)

  3. 段考期間,停止學生借/還圖書,同學請留班自習。

  4. 寒暑假開放時間配合學校行政,彈性開放服務。

 

二、本館圖書借閱辦法:

  1. 學生借書需攜帶本人學生證,並於借書時於櫃檯出示供圖書館核對,否則不予辦理。將個人證件借予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證件借書者,停止借閱權二個月。

  2. 教職員工可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由本人親至櫃檯辦理,請攜帶識別證。

 

三、本館圖書借閱說明:

  1. 自行進入書庫區選取欲借圖書,並至服務櫃檯辦理借閱手續。

  2. 當日之報紙、當期之雜誌,限館內閱讀,不得外借。

  3. 設置「線上公用目錄查詢」電腦,可供查詢館藏資料。

  4. 未辦理借出手續而自行攜帶本館圖書資料離館,經發現確認屬實者,停

     止借閱權三個月

  5. 還書時請將借閱圖書交至服務櫃檯辦辦理還書手續即可。

  6. 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所借書籍。

 

四、借書種類、期限及數量:

  1.圖書

身分類別

可借冊數

借期

備註

本校學生(個人)

5

14

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二星期)

班級圖書

50

30

不可續借

本校教職員工

10

30

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二星期)

  2.雜誌

身分類別

可借冊數

借期

備註

本校學生

2

7

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一星期)

本校教職員工

10

14

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(期限為一星期)

  3.非書類(視聽媒體)僅供本校教職員工借用

項目

可借數量

借期

備註

視聽媒體

5

14

不可續借

 

五、其餘使用注意事項:

1.   館內嚴禁嬉鬧、喧嘩,或隨意丟棄垃圾。

2.   禁止攜帶背包、食物、飲料(手搖杯)進入館內。

3.   借閱圖書時,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污、損毀等,如有上述狀況應即向圖書館員聲明,否則嗣後還書,如有遺失及上述情事,需按照本館賠償辦法處理。

4.   借還書應遵守秩序,安靜排隊等候,並於借書時主動出示證件。

5.   上課期間如需借用閱覽室(僅供靜態課程、活動使用),請於2週前填寫申請表,並留意申請表上所規範之注意事項,逐級核章後繳回圖書館留存。學生於課後/假日使用閱覽室,本館另訂辦法規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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